2018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十件大事中有两件提到了我们
2019-01-02 15:19:45    中国普法


01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



2018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设立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由中组部、中宣部等16家成员单位组成。11月9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任务部署会议精神;审议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 2018年度法治人物拟定人选名单》《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听取了承担工作任务成员单位和其他牵头单位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对加快推进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承担的2018年工作任务落实作出部署。


02

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


2018年5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在京举办了3场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信春鹰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同志,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同志,分别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我国宪法的修改、我国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及其重大历史意义、中国宪法制度的若干问题做了报告。傅政华部长、刘炤副部长分别主持了报告会,在京党政机关干部和首都高校师生共约2400人参加了报告会,充分发挥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头雁”作用。


03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专题论坛


2018年5月9日,中国法治论坛(2018)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专题论坛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论坛并作主旨演讲。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赵大程主持论坛并讲话。会上,江苏、安徽、湖南省司法厅分管副厅长结合本省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作了专题发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司法部研究室的专家先后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念、制度、实践等层面作了专题演讲。中国法学会和各地法学会部分领导、各省(区、市)司法厅(局)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厅(局)长、法宣处长、专家学者及媒体记者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活动。


04

首个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


2018年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前后,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2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内蒙古呼和浩特联合举办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正式拉开宪法宣传周活动序幕;当天,组织全国十万名律师在400多个城市,同步举行宪法宣誓活动。12月3日,司法部组织部机关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同步举办第一届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进行了网络直播,全国236万网民在线观看。司法部与中央电视台共同评选了“2018年度法治人物”,并在12月4日播出了法治人物颁奖典礼。据统计,“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累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66.2万场次,现场累计参加总人数达2.23亿人次。


05

印发首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2018年5月,全国普法办印发了第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这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和配套制度。首批印发的中央国家普法责任清单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10个部门,明确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是各部门的共同普法责任。同时明确了各部门负责宣传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并确定了责任部门和普法工作协调部门。


06

建立“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发挥考核评估对普法工作的指导、评价、引领、推动作用,2018年7月,全国普法办公室制定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各地、各部门行业结合实际,开展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推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化、科学化。


07

命名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018年6月,为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全国普法办经过实地考察、严格审核,确定“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江西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河北省西柏坡纪念馆、中国法院博物馆、北京税务博物馆等8个单位为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加强设施建设和管理,积极免费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阵地,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推动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实现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08

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关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2018年6月,全国普法办表彰了北京市延庆区等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些受表彰的县(市、区)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7月,司法部、民政部联合表彰了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一村等803个村(社区)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这些受表彰的村(社区)不断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发挥了榜样表率作用。


09

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培训班


2018年12月25-29日,司法部普法治理局在杭州举办了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训班。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系统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讲解了新媒体普法等内容,请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分管法治宣传教育副厅(局)长,就相关普法工作作了交流授课。遵照部领导指示,组织全体培训学员就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和明年“宪法宣传周”预案进行交流研讨,组织展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研讨了明年工作,全体学员还到杭州“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展了现场教学。全国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法宣处处长,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法宣处(科)处(科)长等共110人参加了培训。


10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继续领跑政法新媒体


2018年,“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发文3380篇,阅读量超过1.2亿人次,10万+文章120篇,总粉丝数突破500万,稳居全国政务新媒体排行榜(新榜)前十佳、政法新媒体排行榜第一名,获得多个国家级新媒体奖项及证书;“第12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第15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等线上活动吸引一千多万粉丝关注,全国各地各行业部门积极参与,共报送法治类优秀作品近1.6万个,获奖作品总点击量达1100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已成为政法新媒体和普法宣传的知名品牌。



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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