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荣列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10-17 12:54:22    邵梓晗

10月16日,《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正式印发,共核定第八批7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荣列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北山街84号院30号楼


“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位于杭州市北山街84号院30号楼,这里是毛泽东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起草“五四宪法”的办公地。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这里成了新中国制度建设的历史地标,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俯视图


“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原为民国时期的民居建筑,建于上世纪30年代。主体建筑由前院、主楼、平房组成,总建筑面积756平方米,具有典型的民国西湖建筑群特征。主楼与平房坐落于高台之上,砖木结构,主楼高二层、带阁楼,平房高一层。两幢建筑均为坡顶,覆深灰色洋瓦,主楼西北方有后期加建的附房,东、北两侧有建筑院落山体外墙。

“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内毛泽东主席起草宪法时的办公室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在西子湖畔历时77天,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初稿,为1954年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正是毛泽东主席当年在杭州起草宪法时的办公地。

2016年12月4日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北山街馆区正式对外开放。根据观众的需要,陈列馆栖霞岭馆区和青少年宪法教育主题展也先后建成开放。开馆以来,陈列馆充分挖掘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地的特殊价值,在宪法宣传教育中发挥了独特的阵地作用,截至目前,累计参观人数已近95万人次。

陈列馆栖霞岭馆区的宪法和法律墙

国家工作人员在北山街馆区进行宪法宣誓

青少年宪法教育主题展(位于钱江新城的杭州市青少年发展中心)

 

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关于有效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中华民族的宝贵历史遗存,促进中华文明薪火相传的要求,陈列馆将根据上级要求,严格履行保护和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工作,进一步吸引社会关注,向全国乃至世界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形象。


链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文明的优秀代表和重要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从1961年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一批180处国保单位以来,已有八批总计505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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